6月25日,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从三亚市公安局获悉,一对夫妻在利益驱使下,经常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收购一些来源不明又无合法证明手续的材料,面对警方询问拒不配合交代货品来源,三亚市公安局海棠分局依法对该对夫妻作出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并对其无证照且未向公安机关备案的非法废品收购站予以取缔。
违法行为人代某义、王某芬指认赃物
据了解,6月22日凌晨5时许,在南田开发区重点路段,两队队员发现一名男子驾驶满载瓶罐、角铁、铝合金等工地材料的载货三轮摩托车在南田路段出现,形迹十分可疑,队员们当即对其进行拦截盘查。面对盘查,男子声称其车上均是从居民家中收来的塑料瓶罐和废弃铝合金,但队员们却发现在瓶罐和金属废料下,掩盖着大量空调散热铜管。
在仔细检查后,队员们还发现有9捆未开封的电线以及大量的铜缆线材。此时,该男子神情慌张,对上述物品从何而来言语迟滞,两队队员立即对其进行控制,现场扣押物品中9捆未开包装的电线及100余米长的空调散热铜管,并将1辆嫌疑电动三轮车一起带回南田分局调查。
经查,该男子名为代某义,在南田温泉小学附近芒果地租住,与其妻王某芬以经营废品收购站为生计。马瑞云行动中队立即对该废品收购站进行调查,并将王某芬传唤回南田分局进行询问。
经询问,违法行为人代某义及王某芬自去年9月就有经营废品收购行为,代某义负责联系客户和运输废品销售到收购站,王某芬则负责在收购站内对送上门的废品称重、收购。在利益的驱使下,他们经常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收购一些工地扣件、电线电缆等来源不明又无合法证明手续的材料。代某义、王某芬拒不配合交代货品来源,也未能提供相关登记情况,但皆称是在收购站内以电线13元/斤,铜管18元/斤的价格从他人手里收购。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9条规定,三亚市公安局海棠分局依法对代某义、王某芬作出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并对其无证照且未向公安机关备案的非法废品收购站予以取缔。
下一步,马瑞云行动中队将对存在赃物嫌疑的电线、空调散热铜管等材料,进一步核对关联信息,追查来源,同时,还会继续加强重点地区的蹲点埋伏、布控打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