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中遇到拾金不昧的行为,公众通常会怎么做?调查显示,86.9%的人表示,如果自己是失主,会主动给拾遗者一定的酬谢;52.9%的人表示,如果自己是拾遗者,希望失主能给予一定的酬谢。
至于酬谢的具体数额,6.6%的人选择“高于失物价值的10%”,37.5%的人选择“相当于失物价值的10%”,8.7%的人选择“低于失物价值的10%”。42.6%的人表示“多少不重要,在能力范围内即可”。
“给拾金不昧者奖励,不管价值多少,都是知道感恩的表现。” 焦国成指出,当前社会缺少懂得感恩的心态。在许多人眼中,别人做好事、做善事是应该的,自己不回报、不感恩也无所谓,二者之间没有任何关系。
他认为,社会中之所以缺少懂得感恩的心态,与当前拜金主义、自利观念的流行有很大关系。“现在许多人只做对自己有利的事情,想尽一切办法使自己的利益最大化,一旦钱到了自己手里,一分也不想往外拿,能赚一元,绝不赚九角。这种行为和观念非常可怕!”
调查中,79.0%的人主张,将失物交还失主是善行,人们应该给予酬谢、学会感恩,不能占别人善行的便宜。只有这样,人与人之间才能形成“善意储蓄”,这个社会才能向善。
郁喆隽认为,广州警方的规定能引起如此大的争议和讨论,深刻体现了当前社会伦理道德的转型困境。随着社会的剧烈转型,一些以前看起来天经地义的伦理规范在今天都开始被怀疑。这一方面体现出当代中国在价值取向方面的多元化;另一方面也体现出我们的教育在伦理道德方面过于虚空,以至于个体在遇到问题时并不清楚自己的底线,也不清楚到底应该如何贯彻、坚持自己的伦理操守。
“现代人的确应学会感恩。”孙春晨指出,感恩不仅是对他人友善行为的道德回应,同时也是一种美德。我们每个人的生活都离不开他人的帮助,而人与人之间的善意相助,是建设温馨美好家园的源泉。“赠人玫瑰,手有余香”,只要常怀感恩之心,在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围内,随时随地都可以为他人和社会做好事、做善事,这便是“善意储蓄”。当这样的“善意储蓄”成为每个人自觉的道德行动时,优良的社会道德风气必将得以提升。